新疆博湖县出台“20条校园饮食新规”

发布时间2014-11-17 14:00:39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天山网

亚心网讯 (通讯员王陆斌报道)近日,笔者从新疆博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由该局和该县教育部门联合制定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20条》已在当地6所中小学、7所幼儿园全面实施,用实际行动呵护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目前博湖县许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生食物均由学校食堂提供完成,大规模加工食物,若操作不当,容易出现饮食事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20条》中,列举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校分管领导每月必须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校须与食堂负责人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票证、台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管理规定”等“必须做到”的事项,其中主要从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个方面,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作了标准性规定。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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