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食药监局食品检测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4-08-22 12:05:18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仪器信息网

[导读] 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采购人食品检测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

二.项目编号:sxhxy竞字[2014]02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0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食品的检测检验、服务项目的采样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检测结果时间:签订正式合同后一个月内交检验报告至采购单位

4、交检测结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检机构必须是获得食品检验资质认定的机构,检验报告上必须加盖CMA标记公章,独立完成检测任务,不得二次转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

2、承检机构必须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抽样检测程序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承检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检机构必须提供专业的协助采样服务,指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工作,安排2名及以上人员及专用车辆开展采样工作,提供现场采样工具、容器等设备,抽样期间工作人员和车辆的费用由承检机构自行承担。按要求合理安排采样时间。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优先选择具备食品采样资质的承检机构。

4、每个样品均要由监管部门及检验部门专人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承检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采用无菌操作采集的用于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检验的散装样品应在4小时内送检,生鲜样品应在样品采集当日送检,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5、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承检机构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达实验室的样品标签不得涉及企业信息。

6、承检机构必须按要求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对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样品送检后一个月内将检验报告直接交付委托检验的监管部门。承检机构不得对外发布,也不得报告上级或其他单位。

7、由于抽检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承检机构的密切配合,因此,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选择2013年与我单位配合较好的检测机构承担我局2014年食品抽检任务。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需携带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预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事业单位购买标书需携带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预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

六.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 8 月21日至2014 年 8月27 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中市榆次区锦纶东街东隽苑2号楼224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 ¥(谈判文件销售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晋中市分行

  账 号:914008010000376687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54)2669393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 29 日9时

  地点: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468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54)307700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东街东隽苑2号楼224号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及传真:(0354)2669393

  邮编:030600

  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8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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