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措施做好云南鲁甸地震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07 10:57:42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人民网重庆视窗

人民网重庆8月5日电:为配合云南鲁甸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在做好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同时,随时准备为灾区提供支援。

一是切实做好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坚决防止不合格、过期或变质的产品流入灾区。发现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重点加大对救灾用食品和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对捐赠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对本辖区捐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安全监管。捐赠的食品必须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的产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是经批准生产或进口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捐赠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捐赠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来源合法,并附合格证明文件。各食药监分局要主动对捐赠的产品统一查验,重点查验来源、品名、批号、数量、流向、检验报告等信息,严把质量安全关。

三是配合做好食品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掌握行政区域内救灾用食品药品的生产和储备等情况,随时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各分局查验捐赠食品药品的情况、辖区内救灾用食品药品的生产和储备情况以及在抗震救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需要协调的问题,应及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市食药监局将积极协调解决。(重庆市食药监局供稿)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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