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十举措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8 14:44:32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省工商局

为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近日,郑州市工商局发布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多举措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食品经营主体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主题日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加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监管,强化对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的核准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行为。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的食品下架退市,依法有效处理。

三是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强化食品质量监管。针对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修装饰材料、交通工具等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以及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重点商品,及时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质量监测,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媒体报道集中和往年抽检不合格率高的食品品种,科学制定针对性强的监测计划,提高监测工作效能。

四是加强日常巡查,提升监管效能。科学制定市场巡查计划,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流通环节食品网格化管理体系。

五是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对日常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惩处。

六是强化舆情监测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不断完善舆情监测、应对和处置机制,确保监测及时、研判准确、反应快捷、处置得当。

七是认真做好新《消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以新《消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针对执法人员、经营者和消费者等不同主体,积极开展新《消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社会氛围。

八是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坚持把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结合起来,做到抽样检验、执法办案、市场整治、信息通报等全链条监管执法模式,并及时组织协调大要案件的办理工作,依法查处消费侵权违法行为。

九是加强行业治理整顿。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当前普遍存在的行业性问题,采取教育引导、行政指导、合同监管等方式,加强行业治理整顿,提高消费维权整体效能。

十是不断完善消费维权协作联动机制。要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应衔接机制,切实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率。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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