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建设

发布时间2014-03-10 11:16:15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政府网

1月15日,中国气象局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组织有力、机制完善的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较好地适应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新要求,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

在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后,城市防灾减灾水平将明显提高,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基本消除;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将有效扩大,城市公共气象服务的均等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城市气象基础能力有效增强,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精细、定量、无缝隙的城市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基本形成;管理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的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组织体系建成并不断完善。

城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将通过提高多灾种早期预警能力、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信息发布能力、城市应急响应和救援救助能力、市民气象科学素质等方式实现。各级气象部门将面向城市全体公众,扩大气象服务供给;面向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环境气象服务水平;面向城市科学运行管理,提高专业服务能力;面向优化城市布局和城市群发展,提高区域一体化服务能力;面向新型城市建设和城镇化管理,提高城市气候服务水平。

针对城市灾害发生特点,气象部门将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城市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加强气象灾害引发的城市内涝、交通安全、大气污染、能源紧缺、建筑物和地下空间受损等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安全与发展的灾害风险评估。

此外,针对城市生活特点,气象部门还将强化针对主要街区、交通枢纽、商业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气象服务,不断丰富风寒、中暑、花粉、哮喘、“上下班”天气、食品安全等与市民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的气象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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