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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捍卫农村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5-12-29 16:48:00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广西日报(南宁)

民以食为天。由于农村群众住地分散、偏远,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法律意识相对淡漠,食品安全问题比城市更为突出,严重影响农民的身心安全。如何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很重要的一个途径就是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行为,增强食品企业诚信守法意识。

一是建立健全适合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检验检测体系。把好准入关,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大力扶持无公害绿色产品的生产和精加工,着力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引导和扶持小城镇及农村有特色及有市场潜力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走绿色化、环保化、规范化发展路子。把好检测关,构建以执法抽检为基础、市场自检为补充、畅通消费者复检渠道和降低消费者复检成本,形成规范的“三方互动”检测体系。加快建立县乡污染物监测点,全面提高广西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的覆盖面和监测水平,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暴发。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性评价,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控数据库、信息直报和预警系统,不断提高处置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是完善制度。完善和落实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市场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食品质量承诺、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市场巡查、抽查制度,定期集中力量开展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市场专项安全整顿。

三是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构筑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安全防护网底。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自身管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一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信用档案,并纳入各地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推进。

四是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道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生产和流通具体环节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增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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