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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积极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

发布时间2014-10-10 14:06:16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流通市场信用环境。

一是分类细化,制定标准。遵循“分类细化、重点推进、互动协作、长效监管”的原则,根据主体准入、自律情况、食品质量、台账建立、索证索票、违法记录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将食品经营主体分为A、B、C、D四个类别。

二是打牢基础,落实责任。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建立辖区内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档案。

三是划分片区,明确责任。划分责任区,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依据经营范围、信用状况等分级分类建好经济户口档案。

四是强化监督,分类监管。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促进食品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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