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出台方案率先试点食品安全责任险

发布时间2015-06-11 11:23:35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浙江省食药监局官网获悉,为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鄞州区于近日下发《鄞州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该区率先在全市展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成立鄞州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食安办、区金融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农林局和各承保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宣传推广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鄞州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行”的原则开展,在试点启动项目阶段,由区人民政府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用于全区农村集体聚餐、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责任风险,以及发生在辖区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或定性为输入性、区域性的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在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责任主体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赔偿责任保障。在试点启动项目实施的基础上,明年起逐步向辖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各环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由企业支付保费,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方案》还要求承保的保险机构建立全程服务体系,事前对投保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费率水平,事中定期对投保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投保单位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并及时告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后加强理赔服务,保证赔付过程公开透明,最大程度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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