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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假售油 台湾大统负责人被判16年

发布时间2014-01-21 13:56:26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中国食品安全网

台湾大统食用油掺假事件因牵连众多,曾在业内轰动一时。12月16日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处以掺混、假冒的方式出售多款食用油的大统长基公司负责人高振利16年徒刑,对大统长基处以罚金5000万元新台币,这也是台湾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开出的最大罚单。

今年8月底,台湾台湾卫生福利主管部门部长信箱收到民众检举,称大型食用油企大统长基油品多用廉价食用油混充,而该公司市场占有率一度接近四成。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其确实在号称纯度100%橄榄油产品中添加廉价棉籽油,还以食品禁用的铜叶绿素染色。随后,另一家食用油公司富味乡也被查出油品标示不实,一时间引发了当地食用油危机。对此,彰化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判处涉案的高振利16年、温姓科长1年10个月、周姓员工1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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