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发布时间2014-06-09 15:40:08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黑枸杞专委会

一、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 中商联食科院黑枸杞专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每一个会员享有一个投票权。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中商联食科院黑枸杞专委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中商联食科院黑枸杞专委会理事;

(三)审议中商联食科院黑枸杞专委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中商联食科院黑枸杞专委会终止事宜;

(五)审议需经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经理事会或1/3以上会员的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二、理事会

第十七条 中商联食科院黑枸杞专委会理事会是中商联食科院黑枸杞专委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中商联食科院黑枸杞专委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担任理事的条件:

(一) 具有1年以上(含1年)黑枸杞或相关从业经历;

(二) 经营业绩良好,在所在省市区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 积极出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二)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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