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层层把关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5-01-21 11:35:29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哈尔滨日报

新组建的市食药监管局于2014年9月9日成立,履行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职责。新部门面对新职责,确定了保安全、求创新、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以严格的市场准入、严密的监管机制、严厉的行刑制裁、严谨的技术监督,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以严格的市场准入

对不达标的企业说不

监管体制改革后,市食药监管局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职责下放到区政府;承接了省食药监管局下放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许可职责,并逐步承接食品生产行政许可职责。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下大力气提高行政效率,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事项,对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周期,提供便民、高效、优质的服务。

以严密的监管机制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最严格的监管机制。要采取分环节、分类、分级的监管方式,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为群众把好“入口关”。

在生产环节上,要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采取日常监管与驻厂监督、现场监管与网上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源头管控。

食品生产方面,按照质量管理情况划分等级,将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白酒、葡萄酒、果(露)酒、酱油、食醋、冷冻饮品、罐头等10类列为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乳制品企业实行网络化管理、局领导定点包厂的监管模式。对婴幼儿乳粉企业驻厂监督,对原辅料、工艺流程、成品检验等重点环节全程监控。

药品生产方面,根据剂型及临床安全性,分为高风险(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风险(高风险之外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一般风险(高风险、基本药物之外品种的生产企业)3个监管层级。一般风险企业,实行监管全覆盖,按照GMP要求,对原辅料、工艺流程和成品检验等环节强化监督,对原料成本高、产量大等重点品种进行抽验;风险企业,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严格核查处方和工艺,对中标异常的品种重点监管;对高风险企业,全部派员驻厂监督,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动态。

在流通环节上,要在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流通方面,一要把好进货、销售和退市关。对一般性问题,约谈经营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和群众消费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三要坚持综合监管、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便追溯的工作理念,在批发企业推行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可追溯系统。

餐饮服务方面,一要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在全市餐饮单位中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二要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集餐场所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三要推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电子监管平台,对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等情况实行在线监控。

药品流通环节。按照GSP标准,以资质审核、进货渠道、质量档案、储存条件等环节为重点,加强对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监管,严控药品购、销、存、用。

医疗器械方面,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重点整治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5种行为。

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依法整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突出问题。加强对美白、减肥、降脂、降糖类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

以严谨的技术监督

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支撑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以真实准确的技术数据和检验报告,为日常监管、稽查执法、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提供保障。完善检验检测方法,加强食品药品快筛快检能力,提高监督和抽样的靶向性。

另一方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在建立健全监测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强化药械安全的预警与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以严厉的行刑制裁

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专项稽查,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打假治劣常态化。对消费量大、隐患多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系列集中整治,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捣毁一批“黑作坊”、“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斩断一批带有行业共性和潜规则性质的犯罪利益链。特别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一律上限处罚;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食品方面,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制品、豆制品、糕点、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仿冒名牌、掺杂使假、非法添加、销售“五无食品”等行为。

药品方面,重点打击制假贩假团伙,非法经营制毒类特殊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售药,以义诊、免费体验名义搞虚假宣传,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蒙骗群众等行为。

责任编辑:朱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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