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屠宰办通知加强“两节”间肉品质安

发布时间2014-08-29 17:26:31 | 进入和平论坛 来源:武汉市农业局

随着中秋、国庆节来临,武汉市将迎来肉品消费高峰,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质量与消费安全,近日,武汉市牲畜屠宰经营管理办公室发出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加强牲畜屠宰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 

屠宰企业是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区要加大对辖区内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厂(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证章管理、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强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 

中秋、国庆节前,各区要重点加大对企业屠宰加工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督促各屠宰企业严把牲畜采购关,不得到“瘦肉精”高发地区及疫区采购生猪、活牛;督促屠宰企业规范生产、守法诚信经营,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是抓好牲畜屠宰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维护肉品经营秩序。 

各区要继续扎实开展牲畜屠宰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不断巩固专项整治已取得的工作成效。认真履行公开承诺,凡接到私屠滥宰举报,坚决做到“当日举报,当日查实,三日内依法取缔”。重点加大对“城中村”改造待拆迁闲置房屋、建筑工地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发现私屠滥宰苗头,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依法取缔。 

各区要组织对辖区内冷库、超市、集贸市场、肉品批发市场、肉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等售用肉单位的检查,对检查出和社会举报的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惩。 

各区要借助专项整治之机,进一步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针对中秋、国庆“两节”肉品消费特点,各区要督促肉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加大生猪、猪肉的调运组织力度,确保节日肉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是进一步巩固屠宰企业创卫工作成果,严防工作反弹滑坡。 

全市屠宰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创卫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生产垃圾“日产日清”,为武汉市的“放心肉”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四是加强“两节”安全值班制度,及时通报信息。 

中秋、国庆节期间,各区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如辖区内发生肉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同时还要及时上报市牲畜屠宰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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